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縣長信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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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「驗證」完成後,才會正式立案,如未收到「雲林縣政府縣長信箱確認信」,請撥計畫處服務專線(05)5522984,經核對相關資料後,將為您重新寄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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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參照「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」規定,您使用「縣長信箱」如有下列事項之一者,本府得不予處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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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同一事由,經予適當處理,並已明確答復後,而仍一再陳情者。
  3. 非陳情事項之主管機關,接獲陳情人以同一事由已分向各主管機關陳情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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